食品伙伴网讯 3月25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第4期通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20批次,涉及调味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酒类和食用农产品等,检出不合格食品11批次。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涉及,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其中,2批次食品检出过氧化值超标,分别为徐州邳州市土山镇花乐购超市销售的标称徐州哥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葵花籽(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苏果超市(淮安)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徐州合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工馓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还有2批次糕点检出酸价超标,分别为泰州兴化市果来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无锡市有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皮红豆面包,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徐州市宏润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徐州市凤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羊角蜜(糕点),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等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辨别出油脂酸败特有的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食品生产者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油脂加工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油脂的氧化酸败。
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
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徐州邳州市瑞之生生鲜肉店销售的黑腿鸡,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苏省盐城东台市富安镇丽都农贸市场何良根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苏州市相城区黄埭小哥哥水产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氯霉素是酰胺醇类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将氯霉素列为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在食品动物中不得检出。鸡肉中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鲫鱼、黄鳝中恩诺沙星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2批次糕点和蔬菜制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中润发生活购物超市店销售的标称徐州宝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吐司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连云港市灌南县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常州市玉蝶特产食品厂生产的春不老萝卜干,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常见的广谱性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迅速吸收,并分布于血液和多个器官中,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减缓产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对原辅料管控不足由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引入。
此外,还有1批次肉制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1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镇江新区大港惠乐购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江苏沪盈肉禽有限公司生产的脆皮酱香凤爪(辐照产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苏州市吴中区胥口张立红水产摊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相关报道: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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